


**導軌鏈條式升降貨梯確實需要人員操作**。這一要求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首先,導軌鏈條式升降機屬于特種設備范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明確規定了這類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書后才能上崗作業。這是為了確保操作人員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來應對可能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和突發狀況從而保障設備和人員的安全運行以及避免事故的發生。。
其次,從安全性角度來看由于該類設備通常用于貨物的垂直運輸涉及較高的風險和安全隱患因此必須由經過嚴格培訓和考核的人員進行操作和維護以確保其地運行減少故障率并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此外人員在操作過程中還能夠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增強了設備運行的安全性穩定性以及可靠性 因此由他們進行操作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做法.